丈夫灌面汤呛死妻子 宣判前夜获家属谅解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
12月12日,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春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,判处李某春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经审理查明,李某春与吴某莉为夫妻,在陕西白水县经营面馆。自2024年6月以来,因吴某莉在网络上有不当交友行为,二人产生矛盾。同年9月4日,李某春酒后与吴某莉在面馆再次发生争执,李某春对吴某莉实施殴打,并向其浇灌常温面汤,最终导致吴某莉窒息死亡。法医鉴定显示,吴某莉系因呼吸道吸入面汤而窒息死亡。
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李某春因婚姻家庭矛盾,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构成故意杀人罪。鉴于李某春有自首情节,被害人吴某莉对本案发生有一定责任,且李某春取得了被害人亲属谅解,法院对其从轻处罚。
2月19日,该案在陕西渭南白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。被害人家属表示,被告人李某某对于家暴、灌面汤等行为均不承认,辩称没有打人,所有行为只是吓唬妻子。李某某当庭对被害人家属表达了歉意,但家属表示不接受道歉,一切等待法院判决。
案件材料显示,2024年9月4日凌晨,李某春酒后与妻子吴女士因感情纠纷在自家经营的“攒劲面馆”发生争吵,使用钢尺、皮带、菜刀等工具对其实施殴打,随后用面汤浇灌,并将其拖入锅中,致其背部、小腿多处受伤。经鉴定,吴女士系面汤误吸入呼吸道致哽死。事发时,这锅面汤温度接近70摄氏度。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