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61岁老妇杀害13岁男孩 贪小利酿悲剧
2025年5月,她再次邀约13岁邻村男孩范茂勇一同偷铁皮,遭拒后双方发生争执扭打。杨立芬用衣服捂住男孩口鼻,致其瘫软落水,还将露在岸边的男孩脚部推入河中,导致其溺亡。案发4天后男孩尸体被发现,杨立芬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,一审获判死刑,目前双方均已上诉。这起邻里间的悲剧,因小偷小摸引发致命冲突,背后的法律边界与人性选择令人深思。

事情发生在云南腾冲北海镇富裕村,杨立芬和范茂勇家离得特别近,平时关系不错,没有深仇大恨。杨立芬之前偷偷拿过工地的两块铁皮,尝到了甜头。2025年5月11日晚上8点多,她骑着电动车又想出去偷铁皮,路上看到范茂勇在路边玩手机,就顺口邀他一起去偷。男孩一开始同意了,蹲在电动车踏板上跟着走,但没走多远就反悔下了车。杨立芬不死心,骑着车跟在后面一直劝,这让范茂勇烦透了,回头推了一把电动车龙头。这一推点燃了冲突:电动车倒了压到杨立芬的脚,范茂勇还把她的拖鞋扔进河里,杨立芬也不甘示弱,把男孩的手机和充电宝也扔进了河里,两人当场扭打起来。

打斗过程中范茂勇大声喊“救我”,有路人路过询问,杨立芬却说“别管”,路人以为是奶奶在教育孙子,没多想就走了。扭打从路边步道一直持续到河边,杨立芬用身体压住范茂勇,还撸起他的衣服捂住口鼻。据杨立芬自己供述,她看到男孩不再挣扎、右手下垂,觉得人可能已经死了,就松开了手,男孩的身体自然瘫倒掉进了河里。此时男孩还有一只脚露在河边,只要有人搭把手或许还有生还可能。但杨立芬担心事情败露,竟然伸脚把男孩的脚往前一推,让他的身体彻底沉入河中,之后自己骑车逃离了现场。

4天后,搜救人员在南底河里发现了范茂勇的尸体。杨立芬听说有人捞起小孩后,知道自己闯了大祸,跑到城里买了两瓶“三步倒”想自杀,可又舍不得孙子没喝,最终在案发6天后被警方抓获。
庭审中,杨立芬辩称自己没有杀人故意,只是想制止男孩撕扯,推人下河是慌乱中的错误处置,辩护人建议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。但法院最终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。主观故意的核心认定在于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态度。杨立芬作为成年人,明知捂住口鼻会导致窒息、落入河中可能溺亡,却依然实施该行为;更关键的是,男孩落水后尚有生机,她不仅不救助,反而为了掩盖罪行将其推离岸边,放任死亡结果发生,这已经构成间接故意杀人。
我国死刑政策是“保留死刑、严格控制”,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。法院认为,杨立芬为贪图小利邀约未成年人偷盗,冲突中致人落水后还阻止被害人获救,事后逃避责任,主观恶性极深,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,既让一个13岁的孩子失去生命,也给两个家庭带来毁灭性打击,符合从严惩处的情形。上诉不影响一审判决效力,但二审仍有变数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,被告人和被害人亲属都有上诉权,二审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。不过杨立芬的上诉不会加重其刑罚,而被害人亲属的上诉需通过检察院抗诉实现,最终结果还要看二审对事实和证据的进一步认定。
这起悲剧的起点,只是一块铁皮的贪念和一次邀约的拒绝,却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。61岁的杨立芬面临法律的严惩,13岁的少年失去生命,两个原本和睦的家庭从此破碎。网友们对此议论纷纷:有人说“贪小便宜吃大亏,为了几块铁皮害了一条命,死刑不冤”;也有人觉得“毕竟是邻里纠纷引发的冲突,是否该判死刑这么重”;还有人惋惜“如果当时路人多问一句、多管一下,或许就能救下这个孩子”。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提了醒:一时贪念可能引发连锁反应,遇到矛盾千万别冲动升级;同时要明确,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他人生命,法律对故意杀人的严惩,既是对受害者的告慰,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